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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爸,我不打傘了,老師說不讓打傘,會受罰的,我自己跑過去就行。”
  央廣網鄭州9月1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說這話的是一名生活在鄭州上五年級的小學生,他“冒雨前行”的原因,正如他自己所說,打傘會受罰的。沒想到“下雨不讓打傘”如此奇葩的規定竟然出現在鄭州多所小學,在鄭州市的管城區、金水區、中原區等多所小學都實行了“禁傘令”,也就是說雨天不能打傘,學生進出校園只能穿雨衣!違反規定的學生有的可能會口頭警告,有的可能被罰站,還有嚴重的則可能會被通報批評!對此,校方的解釋是出於安全考慮,因為學生們不像大人,自控能力差,安全意識不強,上學放學那麼多人排隊,打傘容易傷到眼睛。
   縱橫點評:因為怕傷到眼睛,下雨就不能打傘,如此本末倒置的邏輯不可謂不荒唐。雖然孩子的安全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的敏感話題,但這不能成為“因噎廢食”的理由!面對問題是一種挑戰,也是一種責任,而逃避問題則是一種怯懦,更是一種自私,在這件事情上,學校需要做的是如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,而不是禁止學生的正常行為!  (原標題:鄭州多小學“下雨天不讓打傘” 校方稱容易傷到眼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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